2025年2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毛东利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据介绍,2024年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亮点频现。其中,海南省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第三年获得优秀等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更优,PM2.5浓度12微克/立方米,自疫情期间的2022年起连续三年稳定保持;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6.9%、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9.90%,均为“十四五”以来最优水平。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4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也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定排头兵和主力军担当,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撑服务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美丽海南新篇章。
一是争当示范样板、着力改革创新,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挥试验区建设牵头统筹作用。制定并推动印发《谱写新征程美丽海南新篇章 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实施方案》;分领域推进美丽海南先行示范。积极组织申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三亚河、文澜江以及七连屿、海棠湾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棋子湾、感城港湾等4个入选国家美丽海湾名单;持续巩固“禁塑”成果。完成《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正,修改完善监管执法架构、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政处罚措施等条款;积极开展“双碳”工作,不断提升蓝碳中心国际影响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面拓展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生态文化建设。
二是着眼稳中更优、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督察整改、环境治理和生态监管。高质量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6·23”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树牢环境空气质量标杆。深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各类污染源管控;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水岸一体预警联动机制,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保护优良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优化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程序;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紧盯重要生态空间,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问题整改。
三是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发力向绿图强,多层次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发挥促有效投资保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效能,将171个重点(重大)项目和规划纳入年度环评服务清单;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构建完善生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出台制度规范,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和风险防控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生态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筑牢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推进洋浦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国家试点。建立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
四是建设效能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推广环保信用监管模式,不断拓展环保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加强依法治污,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修订《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优化排污许可管理,减轻小微排污单位工作负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强化科学治污支撑。实施6项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新获批省级科研项目10个、地方标准立项6个;深化美丽海南建设全民行动。
五是加强党的领导,改进作风效能,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建引领赋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锻造生态环保铁军。紧扣新时代环保队伍建设目标要求,从选人、用人、育人、管人等方面持续发力。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工作要着力做到“三个紧紧围绕”:紧紧围绕“十四五”高质量收官要求,在完成各项既定指标目标上下功夫、守底线。紧紧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部署,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发展机制上走在前、出亮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意图,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显担当、作贡献。
会议指出,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将以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双一流”为目标,全面推进美丽海南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力保障“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服务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奋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将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
完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体系。以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立健全“2+N”标志性工程体系,巩固、深化和拓展现有标志性工程成果。协调推动美丽海南各领域行动全面展开。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紧盯、及时调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确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着力推动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十四五”目标,实施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小水电站清退。开展对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围填海整改项目生态修复监管。对5个市县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省级督察首轮全覆盖。
二是以更高水平开展顶层设计谋划和体制机制改革。
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工作。对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节点和重点任务,深入研究“十五五”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统筹设计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科学编制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水、海洋、三大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等各领域专项规划。推动出台《海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5-2035年)》。
完善生态环境制度设计。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研究修订《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深化监测、环评领域环保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出台《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规定》,修订《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配合制定封关运作核心政策的省内配套监管保障措施。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我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自主自愿开发减排项目。研究修订《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扩展碳普惠减排消纳场景,探索“司法+碳汇”实践。建立健全海南产品碳足迹管理规范,探索建立海南碳足迹因子数据集,做好产品碳足迹推广工作。积极申报海南国际碳交易试点。开展蓝碳相关标准研究。
三是以更高要求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
分领域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参选国家优秀案例。建成一批省级美丽海湾,三亚建设全域美丽海湾城市。
充实生态环境领域标志性工程储备。制定洋浦近零碳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谋划打造工业园区低碳示范。谋划启动“无废岛”建设。出台“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
巩固扩大“禁塑”成果。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健全禁塑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开展邮政快递行业专项监管执法行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补齐港口码头禁塑监管执法短板。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扩大渔船打捞垃圾“昌化模式”,完善船舶生活垃圾“船-港-城”全过程衔接和协作。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行动方案,谋划启动市县综合性试点。协同推动万泉河流域水价改革、饮用水水资源优化配置,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省级GEP核算制度。
打造生态文明实践对外展示窗口。做好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宣传,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国际传播作出海南贡献。举办蓝碳、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高端论坛,深化与美国、澳大利亚、印尼和非洲国家的国际合作。
四是以更高标准保持一流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深化示范区精细化管控。在机动车尾气管控、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深入攻坚。持续开展老旧柴油车淘汰。制定汽修行业、加油站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工业锅炉深度治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噪声污染整治力度。
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南洋河、佛罗溪等未消劣水体污染治理。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各市县推进COD重点减排工程,努力完成“十四五”指标任务。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完善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全力推进万宁小海、文昌清澜湾等水质不达标海湾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强化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逐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全覆盖,分阶段实施整治,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开展地下水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实现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海口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打造海口高新区应对气候变化智慧园区平台样板。推进东方减污降碳示范区建设。推动各市县政府采取进一步节能降碳措施,努力完成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项目标。
五是以更实步伐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流水平迈进。
持续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加快形成“一核四区”监测格局。建设海南岛海洋监测基地和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积极争取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支持,共建南海海洋辐射监测基地。推动昌江核电二期周围辐射监测自动站竣工投用。完成“十五五”国控省控监测网络优化调整。研究构建基于“三水统筹”的流域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建立防范生态环境监测站(点)人为干扰工作机制,完成国控站保护范围划定和树标立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
加快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启动提升自贸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深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持续组织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案卷评查,深入开展执法稽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完善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开展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试点编制典型区域准入清单白皮书。深化环评改革,完成《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及配套文件修订。强化环评服务指导,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第三周期工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一体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深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智慧监管等数字化应用,完善多元数据汇聚、研判分析和自动预警功能。持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无废岛”建设等重点领域科研创新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实地核查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发现问题线索点位并推动整改。继续开展南部山水工程项目生态修复成效全过程监督检查。梳理研判全省生态安全领域风险等级和防控重点,及时优化生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等。
持续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建设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扩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行为准则。
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生态环境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美丽海南建设实践贯通转化。坚持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提质增效,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在美丽海南建设中“走在前、挑大梁”。
会上,副厅长孙善芳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书面传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三亚市、陵水县、保亭县生态环境局,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会议还开展了分组讨论,来自各市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与此同时,会议还邀请了驻厅纪检组、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环资工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相关科研院所等有关负责人莅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