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萍乡日报|0 时间:2014-01-22 00:00:00
莲花讯 1月15日,莲花公安放归二级保护动物斑林狸,,这也是莲花森林公安从2013年10月起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进行的第15次放生。
15日,路口村村民刘某在该镇农贸市场发现一从未见过的动物,遂打电话向路口派出所报警,路口派出所干警接报后,立即联系森林公安刑侦队民警一同赶往镇农贸市场,找到卖该动物的货主,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警示教育后,货主同意将该动物放归山林。经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林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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