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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县区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1-05-17 0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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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江西省九江市“十三五”期间能耗总量控制不力,高耗能项目不断扩张,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十四五”时期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


一、基本情况


九江市作为江西省工业重镇和唯一通江达海的沿江港口城市,“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偏重态势没有改观,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缓慢,2019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比2015年增长20个百分点,石油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建材、火力发电等重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62.3%。2020年,九江市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是全省唯一一个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地市。


二、主要问题


(一)“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不力


《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九江市“十三五”期间能耗增量为228万吨标煤,到2020年,全市总能耗不超过1408.86万吨标煤。但九江市“十三五”期间能耗增长控制不力,从2019年开始突破“十三五”控制目标,达到1421.14万吨标煤。针对以上情况,九江市发改委不但没有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措施,甚至反其道行之,以能耗增量指标已用完为由,不再对县区2020年能耗总量下达控制目标。九江市总能耗持续增长,2020年达到1464.92万吨标煤,超过控制目标56.06万吨标煤。


在能耗总量突破“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情况下,2020年九江市又有22个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耗替代,但获得江西省发改委能评批复,新增能耗167.22万吨标煤。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少数项目已投产,“十四五”时期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


(二)节能处罚走过场,多个项目未批先建甚至投运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1月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督察发现,九江市多个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九江市有关区县发改部门履职不力,简单做出处罚通知就认为履职完毕,项目违法建设行为依旧,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


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66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节能审查未通过,但是企业仍于2018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德安县发改委仅于2020年2月28日下达责令停建整改通知书(德发改字〔2020〕10号),但企业违规建设一直未停止。德安县发改委不仅未按要求报请本级政府责令企业停止违法建设,反而积极为企业协调省市相关部门推动审批流程,项目最终于2020年8月建成投运,截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生产水泥熟料112.74万吨。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企业在未获审批的情况下,仍在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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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已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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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台账,截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生产水泥熟料112.7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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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九江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线(二期)未通过节能审查就开工建设,图为在建现场


(三)把关不严,落后产能得以建成投运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60万吨离子膜烧碱生产线,属于限制类的落后产能项目,但原庐山区发改委仍于2016年给该项目备案,企业由此获得建设部门的施工许可等手续,2018年3月开工建设。督察发现,企业已建的一期第一部分年产15万吨烧碱生产线于2019年12月建成投产,一期第二部分15万吨烧碱生产线正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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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化纤产业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第一部分烧碱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一期第二部分烧碱生产线正在建设,图为项目现场


三、原因分析


地方对能耗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落空,“十四五”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有关区、县政府只承诺,不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高耗能项目违规问题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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