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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砍老树、大拆大建?住建部点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1-08-31 17: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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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31日),国新办举行“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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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 潘珊菊 摄


在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已经纳入到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各地积极性非常高,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机制,谋划了不少推动城市更新落地的项目。但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有悖初衷的苗头,比如开始计划大规模拆除旧城旧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大规模砍老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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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刘健 摄 据国新网


黄艳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防止各地重走城市粗放开发建设老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今天(8月31日)已正式印发实施。”黄艳说,要画出城市更新的重要底线,控制大量拆除。除了违法建筑,在老城区不能够大规模、成片、集中式地拆除现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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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要彻底整改。今后实施城市更新,将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


《通知》提出:

  •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行为;

  •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城市住房租金一年涨幅不超5%;

  • 在改造过程中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建续城市特色风貌。


三种行为严格控制

拆除建面不大于现状总建面的20%


《通知》明确,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


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倡导、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对拟拆除的建筑加强评估论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前提,允许适当增加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同时,防止短时间大规模拆迁,造成改造片区出现住房租赁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三个保留留住城市记忆

保留既有建筑和老城格局尺度


《通知》明确要求各城市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及时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 不破坏地形地貌;

  • 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

  • 不挖山填湖;

  • 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

  • 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 不随意改老地名,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


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

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


住建部指出,近期,全国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采用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住建部现对各城市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四个要求。


  • 一、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 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 三、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全龄友好型社区。


  • 四、不过度景观化、亮化,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住建部强调,各地要切实防止城市更新大拆大建问题。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住建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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