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天净沙餐馆查获的冻体野生动物。苏晓杰 摄
南海网2007年2月12日消息:穿山甲、眼镜蛇、鹰号鸟……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无论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还是有益的野生动物,一律照单全吃。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局了解到,仅海口市一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营业额近4000万元,占海口餐饮业野味市场营业额的三分之一强。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频发
去年12月28日,省政府公布了《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此后,我省加大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在海口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行动,每次都有斩获:去年12月29日,执法人员在绿山奇味酒家查获大批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12月30日,逍遥湖酒家、巧巧美食园、巧巧鸡饭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被查获;今年1月2日,又查获4家饭店非法经营野味;1月9日,在海口机场截获从武汉、南昌非法运输过来的上千只野生动物;1月26日,板桥路农贸市场公开叫卖野生动物案被查获;2月7日,在海口天净沙餐馆查获非法经营的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2月8日、9日,又查获5家酒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
短短月余内,查获如此高密度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凸现了海口畸形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
穿山甲每斤竟卖到500元
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主任王春东告诉记者,海口市野生动物消费市场分为合法经营和非法经营两部分,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饭店,主要经营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年销售额可达7000万元;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大多是通过走私、偷猎等渠道获得,根据多年执法经验估计,年非法经营额近4000万元,占海口餐饮业野味市场销售额的三分之一强。
“海口市野生动物消费到了一种狂热、畸形的状态。”王春东告诉记者,一些大款、或者公款消费群体,狂热地追求正宗野味,连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都不屑一顾。“穿山甲每斤卖到500元,眼镜王蛇每斤300多元,一般的眼镜蛇每斤要100多元。”王春东认为,野生动物如此高的市价,一般消费者根本吃不起。
2月8日,一位读者向记者举报海口海兴酒家经营野味。这位读者表示,他是在一次公款消费活动中,发现海兴酒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
2月9日下午5时,根据这位读者的举报,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和海口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海兴酒家,果然在厨房冰柜里发现已宰杀好的2只鼬獾和5只黑水鸡。
非法经营手段越来越隐蔽
“查处难度越来越大。”谈到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王春东感慨,在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长期较量中,酒家饭店的经营手法越来越隐蔽。
1月9日,海口机场截获一批非法偷运的野生动物。从此案可看出非法经营者为逃避打击采取了“非常”手段。当天,记者从提货单上看到收货人“符某”,海口机场公安分局干警就告诉记者,符某是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并不是真正的货主,而提货人是一位受雇于货主、与这批偷运的野生动物没有任何关系的司机。一旦案发,很难查出真正的非法经营者。
“最初,经营者把野生动物摆在笼子里公开让食客挑选,甚至打出广告招揽食客;后来,把野生动物藏到储藏间;再后来,只在菜单上写出野生动物的菜名,不在酒店储放现成的野生动物。到现在,野生动物菜名被普通菜名取代,客人点菜时,才由伙计从其它地方运来。”王春东说,每次打击行动,虽然查获到不少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但是都够不上立案标准,只能采取罚款这种行政处罚手段。而经营者往往经营了数十次、上百次,才被查处一次。野生动物消费市场的高额利润刺激经营者不惜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