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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树有了专属“保护套餐”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5-10-17 1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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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 千年古树有了专属“保护套餐”河南新安: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古树名木有效保护


“现在好了,这棵树有人管了,俺们安心了。”近日,坐在老国槐树下乘凉的村民对前来回访的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王亚姣说。


新安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不仅使一棵历经千年风雨的国槐树有了“身份证”和专属“保护套餐”,更促使林业部门在全县开展大排查,使古树名木得到完整且全面的保护。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新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提供线索称:“我们村有一棵老槐树,听说有上千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保护标志,树枝间还有电线穿过,有火灾危险!”


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亚姣立即带领团队开展调查。他们在现场查看发现,情况正如“益心为公”志愿者所述,4月17日,该院对此以公益诉讼立案。


其他的古树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为了摸清情况,办案团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经查,有两棵树龄100年以上的皂荚树,尚未被认定为古树名木,也未设置保护标志;还有一棵800多年树龄的一级古树国槐,其周边土地硬化、悬挂标志牌的铁丝嵌入树干,未得到有效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辖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设立保护标志、建设相应保护设施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同时规定,应当建立分级保护巡查制度,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分布地域、长势情况等定期开展巡查。


“古树名木是‘有生命的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必须依法保护好。”王亚姣说。针对发现的问题,5月19日,新安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对发现的4棵古树进行认定、保护;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普查、登记、挂牌等工作,对辖区古树名木进行定期巡查、消除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局立即行动,牵头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经实地查看,古国槐树的枝叶繁茂、长势正常,未见衰弱迹象。经咨询洛阳市林业专家,目前暂无需破除周边硬化;悬挂标志牌的铁丝已更换为弹性铁丝……”7月18日,林业局对该院检察建议进行回复,并组织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开展了古树名木专项排查活动,又排查出27个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为推动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我院与林业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定期通报古树名木登记保护等有关信息。同时我院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鼓励志愿者多发现问题线索,最大限度保护古树名木。”该院检察长杨玉田告诉记者。(刘立新 张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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