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柘林湖景区开发与保护问题的了解
来源:湿地中国
时间:2009-08-29 00:00:00
访谈时间:7月16日
访谈地点:柘林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访谈对象:管委会环保局、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
访谈内容及相关总结:
柘林湖风景名胜区位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地质公园,景区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75%左右,平均水深45米。能见度11米,负离子含量15万个/立方厘米。属于国家一级水质、一级空气。
管委会在保护与开发柘林湖景区方面的举措:
在保护方面:
1、为保护柘林湖区的水质,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上游无工业政策;
2、柘林湖景区宾馆必须使用无动力的排污系统,严禁湖水排入湖内,并利用征收排污费的政策进行监督;
3、联合执法大队,拆除网箱养殖,维持湖内的物种多样性及生态平衡;
4、定期集中处理景区垃圾,防止湖水水质受污染;
5、制定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标准,如:《庐山西海管理规范》、《船舶管理条例》、《农家乐管理条例》等;
6、加大力度投入建设水质监质系统,大气监测系统等,维护柘林湖的一湖清水;
7、游客必须遵守旅游区的法规条例,听从旅游区管理人员的提醒及警示。
在开发方面:
管委会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开发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强制规划,以免在开发过程中破坏了环境。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当地环境资源,管委会以“天上云居,梦幻西海”为主题把柘林湖建设为国际知名全国一流的天然养颜养生中心,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水上健身娱乐中心,以云居山禅文化,西海温泉,司马半岛会议中心,浪琴岛水上运动,巾口艺术园区等五大区域性开发为重点,实施景区区域性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景区的高档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风景区旅游发展步伐。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柘林湖管理委员会成立时间较短,在很多方面的硬件设施尚未跟上,应加快进度与资金投入,完善各种建设设施和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另外建议国家颁布和完善相关的旅游法,使有关的旅游风景区在开发与保护中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