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有关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批112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将作为碳排放报告及核查工作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并为审定被抽查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量提供支撑。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5家抽查机构,本次抽查工作由上述5家抽查机构具体执行,抽查机构和被抽查单位名单见附件。抽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有关要求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抽查工作应于8月16日前完成、其他单位的抽查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提前整理文件资料。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二批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徐天金;联系电话:55522460)
附件:
备注:*表示本市碳市场一般报告单位或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