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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碳足迹首个国际标准立项

来源:中国能源报 时间:2025-07-21 1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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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立项将对全球光伏产业统一碳规则有怎样的推动作用?企业方对此又有何看法?


光伏产品碳足迹正逐渐成为衡量产业低碳水平的核心指标,影响着全球光伏贸易、市场准入及国际合作。近日,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通威等行业龙头企业及专家共同参与策划的国际光伏领域首个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光伏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第1部分:光伏组件》(IEC 63667—1)成功立项。该标准立项将对全球光伏产业统一碳规则有怎样的推动作用?企业方对此又有何看法?《中国能源报》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统一规则的关键一步


据介绍,本国际标准将基于国内外生命周期评价基础标准,结合光伏产业特点,研究制定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将从功能单位选取、系统边界确定、数据质量要求、生命周期清单分析、产品碳足迹计算、报告编制等方面对光伏组件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量化分析进行规范,标志着全球光伏产业在光伏组件碳足迹核算方法学上凝聚共识、迈出统一规则的关键一步。


“该国际标准中将建立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模型,从时间、地理、技术等三个层面提升碳足迹因子与现场数据的匹配度,破解国际通用数据库在光伏产品碳足迹评价中的局限性,为构建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全球光伏市场环境提供重要规则保障。”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解释。


据了解,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装机应用第一大国,我国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产业链完备程度、龙头企业等方面均实现全球领先,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全球市场份额均超过90%,为国际规则的制定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和产业支撑。尤为重要的是,我国在光伏组件碳足迹核算领域已先行探索,为国际标准的形成奠定扎实的技术基础。“去年国内首次发布了光伏组件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规则SJ/T 11926—2024《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光伏组件》,为光伏组件及其上游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统一的碳足迹量化方法,助力全产业链低碳化技术革新与绿色转型。基于该标准及配套光伏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已完成首批5家行业龙头企业的碳足迹评价报告,同时陆续为40余家企业开展碳足迹评价服务,显著提升了我国光伏行业碳排放核算的规范性与准确性。”上述业内人士说。


光伏行业的迫切需求


随着全球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光伏行业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所承担的角色日益重要,各国对光伏产品碳足迹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目前,法国、韩国、美国等国明确提出光伏组件产品的碳足迹披露要求以及国际通用碳足迹数据库使用要求。EPD体系下的挪威EPD、国际EPD和意大利EPD平台也均制定了光伏组件相关产品种类规则标准。但各标准规定的功能单位、系统边界以及核算过程中光伏组件上游材料的选择、单位以及生产损耗等均不统一。不同计算方法的核算结果可比性较差,且导致企业重复进行碳足迹核算,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全球光伏产业的协同发展。”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面对上述问题,通威股份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朱子涵向《中国能源报》记者坦言:“不统一的规则会使同一款产品在不同标准下呈现不同结果,造成核算结果可比性较差。一方面,企业需针对不同市场重复开展碳足迹核算,大幅增加合规成本与管理负担;另一方面,会引发市场决策误判,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平现象。”


隆众资讯光伏产业分析师方文正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核算规则的差异还可能导致绿色贸易壁垒的加剧,限制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此外,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低碳化发展会受到阻碍,难以形成完整的绿色供应链。


某光伏企业相关人士称,国际上基于不统一规则的绿色贸易规则正削弱我国光伏产品竞争力。“例如,在法碳计算采用的国际通用数据库中,默认的中国电力碳足迹因子远高于我国实际水平。若缺乏统一规则,我国产品将长期面临‘核算结果被高估’的不公平竞争局面。”


“标准不仅填补了全球光伏碳足迹核算缺乏统一标准的空白,为企业提供了一致的‘度量衡’,减少重复核算成本,引导产业制定科学降碳路径;还将我国光伏产业链的绿电替代、工艺优化等低碳实践注入国际规则,体现了中国智慧与实践的贡献,也为后续数据库与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奠定基础。”朱子涵说。


产业低碳转型催化剂


光伏组件碳足迹国际标准的制定不仅为全球光伏产业搭建了统一的核算框架,更开启了全球光伏产品碳足迹标准化协同发展的新篇章。这将进一步推动各国在光伏领域的合作,为全球能源转型注入标准化动力。


朱子涵认为,从国际规则制定到本土数据体系建设,从供应链协同到政策创新,企业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标准化手段实现碳足迹的可量化、可追溯、可互认,标准应成为推动全产业链低碳升级的“催化剂”。


“期待标准明确界定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质量要求及因子选取规则,提升碳足迹因子与本土数据的时空匹配度,破解国际通用数据库在光伏产品碳足迹评价中的局限性,为构建更加开放、公平、透明的全球光伏市场环境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同时,兼顾国情发展的阶段性差异,充分考量不同国家在低碳减排战略及路径方面的差异以及市场规则,避免因相互缺乏理解而设置‘一刀切’的规定,应当认可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方面所付出的努力,防止该标准演变为新的贸易壁垒。”朱子涵呼吁。


“接下来,希望政策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产品评价指标体系和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创建等指标体系。并推动技术共享,通过技术交流和合作,建立全球统一的碳足迹核算数据库,丰富数据来源渠道,提升数据质量和互信水平。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信息开发更多和碳足迹挂钩贷款的绿色金融产品,来支持光伏产业的低碳发展。”方文正建议。(林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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