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冲击试验指南》《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耐热试验指南》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这一基础制度建设好、实施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底线、划边框”的作用,从源头上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绿色标尺。要突出重点,不断细化优化管控要求,让边框更清晰、底线更明确、制度更严密,推动全链条改革取得新突破。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强化成果应用,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会议强调, 制定《名录》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要求,强化对重点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监管是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措施。要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将《名录》作为各地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重要依据。要指导重点监管单位将涉及的物质纳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要引导企业执行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土壤有毒有害物质风险防控水平。
会议指出, 要结合现行管理规定和多年管理实践,将可能产生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的情形纳入清单管理,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判定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要健全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与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要加强宣传解读,全方位做好培训指导,切实抓好《清单》落实,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的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 3项标准是开展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新(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冲击试验、耐热试验鉴定的重要技术依据。要做好标准发布后的释义解读、宣贯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切实推动标准落地实施,保障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对暑期工作作出安排,要求落实落细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抽查,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要求,确保部系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转。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李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